項 目 |
本年預算數 |
合 計 |
36 |
1、因公出國(境)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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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公務接待費 |
20 |
3、公務用車費 |
16 |
其中:(1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|
16 |
(2)公務用車購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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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,“三公”經費包括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
(1)因公出國(境)費,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
(2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,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,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包括領導干部專車、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。
(3)公務接待費,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